管控時間及區(qū)域
2024年11月10日0時至24時,禁止任何單位、組織及個人在本次賽事起終點、賽道沿線及周邊區(qū)域進行“低慢小”飛行物飛行活動(詳見示意圖)。

(臨時禁飛區(qū)域示意圖)
管控要求
各單位、組織及個人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、法規(guī),主動配合公安機關做好“低慢小”飛行物的管理工作。
對于違規(guī)飛行行為,相關部門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》等法律規(guī)定進行處罰,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,公安機關將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予以處罰;情節(jié)嚴重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刑事責任;由此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,相關責任人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。